衛生福利部公告 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8年5月30日 發文字號:衛授食字第1081601764號 附件:化粧品微生物容許量基準表 主旨:訂定「化粧品微生物容許量基準表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。 依據: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六條第三項。 公告事項:訂定「化粧品微生物容許量基準表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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衛生福利部 公告訂定「化粧品微生物容許量基準表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生效 【發布日期:2019-05-30】
2019-06-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