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會前身由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周文璣女士發起,於民國42年5月結合同業組成「台北市日用衛生品化學工業同業公會」向台北市政府申請公會登記,民國63年「工業團體法」實行後,業務範圍擴大,遍及全省各化工廠在內,本會於民國64年5月報請內政部核准為「台灣區日用化學衛生品工業同業公會」,當時周文璣女士出任首屆理事長,化粧品在當時視為「奢侈品」,具貨物稅高達100%、80%、20%、關稅更高達165%,周女士向政府呼籲,日常用品非「奢侈品」,經與政府方面協調,定名為「日用化學衛生品」公會名稱。
而其目的在於呼籲政府重視相關產品稅率之合理化,減輕消費者日常用品負擔,周女士率同業邀集民意代表座談,將意見向政府反應,經多年之奔走,終於在第五屆理事長李進枝先生(台灣資生堂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長)任內,貨物稅民國79年1月「停徵」,立意正確,在當時之環境實為良策。
本會民國81年7月29日應業務需要,奉內政、經濟兩部會銜公告更名為「台灣區化粧衛生用品工業同業公會」,民國89年11月15日第九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,修改公會名稱將「衛生用」刪除,其主因是考量到公會本身業務範圍擴大,對外會務作有效之應用,結合台灣各地方縣(市)商業公會之力量,將其地方聲音,反應政府機構,除延攬會員工作,同業間藉此相互交流。
民國90年1月16日報請內政部核准,自民國90年2月16日起更改為「台灣區化粧品工業同業公會」。
因應五都成立,本會於民國99年12月23日報請內政部核准,民國100年1月5日起更改團體名稱為「臺灣化粧品工業同業公會」至今。